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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的诸多政策
近期,与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章有关的内容在“互联网+”领域受到频繁关注与认可。国家各机关先后发布诸多政策,鼓励使用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
1月
2020年1月,电子职称证书在天津市全面启用。
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服务中心APP同时启用,将提供电子证照领取、网上预约等服务。
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相关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2020年1月4日,贵州省通过疫苗数字化监控系统实现实现疫苗全程电子追溯。
2020年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消息,全省居民通过电脑、手机等,足不出户就能便捷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登记、申报征收、查询申诉、通用业务服务等。
2020年1月11日,广东省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医保电子凭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看病买药可刷医保电子码。
2020年1月1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简化就业报到手续,自2020届毕业生开始,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实行电子报到证和纸质报到证“并行模式”,而后逐步取消纸质报到证。
2月
2020年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线下门诊压力。
2020年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
2020年2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表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保险公司可开展电子化回访。电子化回访适用于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应回访的全部人身保险业务。
2020年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面推行在线投标、开标,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加快建设完善电子评标系统等。
2020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强调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网上立案、规范在线庭审、规范在线裁判、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加强在线诉讼服务等要求。
3月
2020年3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山东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契机,推行票据业务线上办理,简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上线流程,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无接触方式采集单位信息,采取微信群交流、远程视频会商等方式沟通改革方案,“零见面”完成改革上线和技术准备工作。
3月17日起,看病、买药无需再带卡,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的医保电子凭证已经实现全国覆盖,手机刷码就可以进行医保支付。 随着“互联网+”的推行,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章作为实现“线上办”的重要手段,有效优化了组织业务流程、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相信在国家各级机关的推动下,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将会深入到更多的服务中,发挥更大的效能。